在渔场养殖中,用药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定期消毒
使用二氧化氯、二溴海因、漂白粉或生石灰等药物进行水体的定期消毒,以防治病害的发生。
增强抗病力
在饲料中间隔一段时间添加适量的维生素C(VC)、免疫多糖或内服药物,以增强养殖对象的抗病力。
及时诊断和治疗
发现病害时,应及时诊断并严格按照水产技术人员的指导选用优质、高效、低毒的药物,减少用药量,避免用药过量造成药害事故。
对症下药
根据鱼病的原因和发病部位选择合适的药物,避免盲目用药,确保药物能够对症下药,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准确测量和计算
准确测量水体面积和水深,计算出准确的用药量,避免用药不足或过量。内服药物的剂量应根据在池吃食鱼的总重量进行计算。
考虑药物敏感性
搞清楚不同鱼类对不同药物的敏感性,避免使用对鱼类有害的药物,如某些药物对特定鱼类有剧毒。
药物联合作用
注意药物之间的联合作用,避免随意混用药物,若确实需要混用,最好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泼洒药物
全池泼洒药物时,应从上风处开始逐渐向下风处泼洒,确保药液均匀分布。用药后应开启增氧机,特别是在阴雨天或水质较瘦的情况下。
投喂内服药饵
投喂内服药饵时,应先投喂部分正常的饲料,确保健康的鱼吃饱后再投喂带药饵的饲料,使病鱼能够吃到药饵。
药物保存和使用
药物应现配现用,避免保管不当或过长导致药物失效。某些药物不能混合使用,如敌百虫不能和生石灰混用。
遵守用药规定
使用渔药时应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号的渔药。使用渔药后应有相应的休药期,确保上市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限量符合国家标准。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保障渔场养殖的安全和高效,同时减少药物对养殖环境和鱼类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