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石材定金时,应将其入账为 预收账款。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分录方法:
收到定金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
合同履行完毕,收到余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同时,如果涉及主营业务收入,则: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定金最终未退还,而是转为销售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通过以上分录,企业可以正确地将收到的石材定金记录为负债,并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将其转为收入,同时处理相关的税费。这样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