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不慎丢失了就业协议,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登报声明作废
在就近的报刊上发布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应包含您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协议书遗失情况及作废声明等关键信息。
补办申请
携带报纸和身份证明,前往所在系部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处,说明情况并提交补办申请。
核实您的身份和遗失情况,老师将签署相关意见。
审核补发
将带有系部老师签署意见的材料提交至招生就业办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招生就业办将补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补发的协议书会在明显位置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区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注意事项:
确保在补办过程中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信息。
补办后的协议书在法律上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但应妥善保管,以防再次遗失。
如果单位或学校同意补办,可能需要重新签订一份就业协议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补办手续完成后,新的协议书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