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勤奖是一种公司内部的奖励制度,旨在鼓励员工在一个月内没有出现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等缺勤情况,通过给予额外的奖励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的管理工作。通常,全勤奖不属于员工的基本薪酬,而是作为奖金发放。具体的奖金额度和发放规则由各公司自行制定。
目的:
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奖惩和福利制度,激励员工出勤。
条件:
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
性质:
不属于薪酬范畴,是对员工积极出勤的额外奖励。
灵活性: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全勤奖的标准和发放规则。
非强制性: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并未对全勤奖设置强制性规定。
全勤奖的具体实施可能因公司而异,有的公司可能会将工资的一部分预设为全勤奖,有的则可能另外发放。无论哪种形式,全勤奖都是公司为了激励员工而采取的一种管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