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生育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申报报销
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
审核核准
工作人员受理并核准材料后,签发医疗证。
待遇结算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支付费用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领取款项
报销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发放,申请人需要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
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报销标准: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险累计一年按照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享受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报销时间:建议在产假满30天内办理待遇结算,以确保顺利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请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