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要求因地区和行业而异,但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些通用的要求:
1. 中级职称人员每年需要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
国家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
省、市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10分;
院内外自管项目、自学及其他项目II类学分不低于10分。
2. 对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3. 在某些情况下,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要求总学分不少于90分,其中专业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学分不少于30学分。
4. 会计中级职称的评审要求中,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公选课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
请注意,这些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以当地政策或行业规定为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提供具体的地区或行业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