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怎么算

蔡菜哥哥 · 2025-01-05 17:55:57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涵盖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大类,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和其他费用(如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等)。医疗费用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确定。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如果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除以365天乘以误工期限计算。

无固定收入且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365天乘以误工期限计算。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乘以护理期限。护理期限一般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

营养费:营养费=营养期限×营养费标准。住院期间的营养期按住院天数计算;出院医嘱有加强营养意见的,参照医嘱确定营养期;医嘱未明确营养期的,可结合受害人具体情况或司法鉴定意见确定营养期。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抚养人数。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财产损失赔偿

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损坏、财物损失等,间接财产损失包括因事故导致的停业损失、交通延误损失等。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伤者的伤情程度及精神受损程度确定。

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收款凭证,以及鉴定意见书、收入证明、护理期限证明等,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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