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买卖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与审批
向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并获得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
填写《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租赁合同等。
签订协议
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价格评估 (如适用):
可委托交易中心或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并支付相应的评估费。
办理交易手续
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填写相关表格,如《买卖登记表》。
交易中心或管理部门审查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买卖双方达成合同后,携带合同及相关证件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缴纳税费
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买方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
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买方持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领取新证
权属登记部门在收齐上述证件后,完成登记、发证手续,买方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请注意,公房买卖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