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卖房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协议处理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房产过户到其中一方名下,然后由该方进行出售。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请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办理变更登记
若房产归一方所有,双方应共同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于该方名下。
若房产由法院判决分割,当事人应持有判决书去办理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于自己名下后再进行出售。
签订房屋买卖契约
双方确定交易后,买方需支付订金并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契约,确定买卖成交并支付签约款。
签约后,买方需准备印章、身份证、订金收据等相关文件,并与卖方在所有文件上盖上双方印鉴。
缴纳税费
买方需在签约后30日内向当地税捐稽徵处缴纳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办理过户登记
完成上述步骤后,双方应在签约后30日内办理过户登记,将房产过户给买方,使买方取得房产所有权。
付尾款
过户完成后,买方需在过户后10-15天内付清尾款,通常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尾款,银行可直接将贷款拨入卖方账户。
变更贷款人
若房屋贷款未还清,且需要将房产过户给一方,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此过程较为复杂,需银行同意。
通过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
若涉及房屋转移,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若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建议:
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确保流程合法合规,避免后续纠纷。
若房屋贷款未还清,需与贷款银行充分沟通,确保变更贷款人或过户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