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骗局的定性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利润承诺过于丰厚:
骗子通常会描述养殖项目利润丰厚,万无一失,以此吸引受害者投资。
购买种苗为前提:
签订养殖包回收协议的前提是必须购买他们的种苗,而普通养殖户往往因为利益所诱惑而购买种苗。
限制参观:
骗子一般不让参观总养殖场,仅以包装的成功养殖户介绍发财致富经验,这种不透明的操作方式增加了骗局的可疑性。
推荐品种少见:
推荐的养殖品种比较少见,周边没有参照的养殖户,这可能是为了制造一种神秘感,让受害者觉得这是一个独特的投资机会。
无偿提供种苗和饲料:
真正的养殖项目,如合同鸭、合同鸡,通常是无偿提供种苗和饲料,然后将养殖的家畜家禽卖给屠宰企业,扣除成本后剩下的利润归养殖户所有。如果一个养殖项目要求购买种苗和其他物资,则应提高警惕。
合伙养殖诈骗:
有些骗子以共同养殖为名,通过虚构承诺或故意掩盖实际情况的手法诱使他人投资,实际上是将投资款项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
诈骗金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即可构成诈骗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欺诈手段:
如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财物,除了侵犯财产权利外,还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从重惩罚。
综上所述,养殖骗局的定性需要综合考虑其特征、手段、涉及金额及受害人数等因素。如果某个养殖项目具备上述特征之一或多个,且涉及金额较大,受害者应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