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涉及国家对经济总量进行动态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调节和控制。
市场管理关系:
指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旨在维护平等、公平、合法、正当的竞争秩序。
经济管理关系:
包括国家在调整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实行公共物品供给、国有资产投资和管理、社会公平维护等方面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涉及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以及市场主体内部在经济活动中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关系。
社会保障关系:
指国家在建立和管理社会保障机制、社会救助机制及监督社会保障制度有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的这些调整对象体现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管理和调控,旨在确保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