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县衙的人员数量因地区、时期和财政状况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以下是一些概括性的信息:
官员数量:
小县通常有2-3名有品级的官员。
大县可能有多至4-5名官员。
官员包括知县、县丞、主簿、典史等。
吏员数量:
根据事务的繁简和机构设置,吏员数量会有所不同。
明朝时,每房司吏一名、典吏两名,六房则共18名左右。
杂役数量:
杂役人数因县的大小而异,小县可能二三百人,大县可能千余人甚至数千人。
编制外人员:
除了正式编制人员外,还有征役的民间人员帮助县衙处理事务,这些人员没有固定编制。
总结:
总体来看,古代县衙的人员规模可以从十几人到一百多人不等,具体取决于县的财政状况和事务的多少。
官员和吏员通常有较为固定的编制,而杂役和征役人员则较为灵活,数量依据实际需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