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养殖品种时,应根据不同的养殖类型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填写。以下是具体的填写方法:
畜禽养殖品种
根据养殖企业饲养的畜禽种类填写,包括猪、牛(肉牛或奶牛)、鸡等。
具体品种名称,如蛋鸡中的“伊沙褐”,肉鸡中的“AA”等。
水产养殖品种
根据该县实际养殖情况,填写具体的养殖品种及代码,例如鲟鱼(S01)、鳗鲡(S02)、青鱼(S03)等。
填写规范
畜禽种类按照《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分类填写,如猪、鸡等。
畜禽品种按照《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分类填写,如梅山猪、浦东鸡、荷斯坦牛等。
新增品种
申请增加新的养殖品种时,在“是否新增”一栏打“√”。
新增加物种填写具体的物种来源。
数量及变动
养殖数量按当时的实际数量填写,并附上《水生野生动物年度养殖情况统计表》反映一年来的养殖情况。
数量变动原因简单填写养殖数量增加或减少的原因。
其他信息
养殖使用权属情况,根据水域滩涂的权属性质填“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
养殖总面积及其中水域、滩涂的面积,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养殖品种的填写既详细又准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