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期限是授权委托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规定了受托人在委托期间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具体时间范围。以下是撰写委托期限时应考虑的要点:
起止时间:
委托期限应明确写明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如果委托期限至特定事项办完为止,也应注明。
协商一致:
委托期限应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确定,并在委托书上直接写明双方同意的期限。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特殊情况:
如果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委托合同可能终止,除非双方有其他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
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应具体、明确,以便受托人了解其权限范围。
签名和日期:
委托书应由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名,并注明订立日期。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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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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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相应的日期,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