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搞养殖用地征地的流程如下:
规划用地
养殖用地是由国土部门提前统一规划的,新建养殖场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应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个人申请与备案
需要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先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提交申请与证明材料
携带个人养殖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当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
现场测量与协议签订
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
如果养殖用地建设了永久性建筑,则还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然后缴纳一定的使用费和造地费。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土地需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补偿标准
无论是按农用地管理还是办理征地手续,都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补偿。
权益保护
新畜牧法规定了对养殖户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确保养殖场在拆迁、禁养关停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建议:
在申请养殖项目前,应先获得村镇同意,并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选址。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养殖计划、环保措施等,以证明项目符合当地发展战略和环保要求。
主动与当地国土、农业、畜牧等部门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审批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