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流程根据房屋是否住满五年以及是否满足特定条件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买卖步骤: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签署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领取网签号:
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缴纳相关税费:
网签后,在财政部门窗口缴纳契税、印花税等过户费用。
补交综合地价款:
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办理过户手续:
携带契税完税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和产权过户手续。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限制出售: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
购买条件:
买家需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条件,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过户手续:
出售方和买家需携带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注意事项:
税费:根据房屋是否住满五年,税费有所不同,住满五年后主要缴纳契税,未住满五年可能需要缴纳其他费用。
购买条件:买家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确保自己符合当地规定的购买条件。
法律依据:买卖过程应遵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买卖方式,并咨询当地房产交易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