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交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进行以下处理:
及时补交:
党员应尽快补交所欠的党费,以确保履行党员义务。
说明原因:
如果迟交党费是由于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党员应及时向党支部说明情况。
接受教育:
党员应接受党组织的批评教育,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的重要性。
限期改正:
党组织应及时对迟交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组织处理:
对于长期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可以依据党的纪律规定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如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具体处理步骤如下:
批评教育:
党组织首先应对不交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交纳党费的重要性和义务性。
限期改正:
党员在接到批评教育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补交党费,并确保今后按时交纳。
审查正当理由:
如果党员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交纳党费,应向党组织说明理由。党组织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理由,并作出相应处理。
自行脱党处理:
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并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建议:
党员应增强党员意识,按时交纳党费,避免因疏忽或特殊情况导致欠费。
党组织应加强对党费收缴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党员履行义务。
对于确实存在困难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关心和支持,提供必要的帮助和解决方案,而非简单采取除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