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
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居住证明;
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
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提交起诉材料
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立案时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
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还需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并提供2套复印件。
法院审查与立案
立案庭审查后,缴纳诉讼费。
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待法院通知。
等待开庭
法院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
被告在收到起诉材料后,有十五天的时间提交书面答辩。
开庭审理
开庭时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发《民事调解书》。
如果调解不成,则进行开庭审理,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上诉
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建议:
在起诉离婚前,建议咨询律师,了解详细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以便更好地准备材料和应对诉讼。
确保证件和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便在法庭上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