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警察不出警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自力救济
当事人可以采取自力救济的措施,比如收集证据、保护现场等,以确保自身安全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及时报警
当事人应当及时拨打当地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电话进行投诉。如果当地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不处理,可以拨打上一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电话进行投诉。
亲自报案
如果条件允许,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或自行到当地派出所亲自报案,以确保警方能够及时介入处理。
录音记录
为了防止警察不出警或出警后不作为,当事人应当注意录音记录,以便在后续处理过程中提供证据支持。
复议和诉讼
如果警察没有正当理由不出警,当事人可以针对该行为进行复议或诉讼。在此过程中,要注意起诉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促使警方履行职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