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的绩点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绩点计算公式
```
绩点 = (学分 × 60) / (预期最高成绩)
```
其中,预期最高成绩是根据每学期设定的最高成绩。
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以百分制计分):
90~100分:A,绩点4.0
85~89分:A-,绩点3.7
82~84分:B+,绩点3.3
80~81分:B,绩点3.0
78~79分:B-,绩点2.7
75~77分:C+,绩点2.3
72~74分:C,绩点2.0
68~71分:C-,绩点1.7
65~67分:D+,绩点1.3
60~61分:D,绩点1.0
0~59分:F,绩点0
学分绩点计算
```
学分绩 = 学分数 × 绩点
```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
平均学分绩点 = 累计学分绩点 / 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
重修课程的特殊规定
考试成绩在60分至100分(含60分),学分绩 = 学分数 × 1
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学分绩为0,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任选课成绩
如果任选课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则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但不计算学分绩和平均学分绩。
以上是内蒙古大学绩点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