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看守所:
向当地公安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省级政府投诉。
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或社会组织投诉。
向当地媒体投诉。
向看守所的管教人员或值班民警反映情况,他们会对犯人的举报进行认真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果犯人认为看守所内部的调查不够公正或处理不当,他们还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进行申诉。
通过设置的举报箱进行投诉,罪犯可以将申诉、控告、检举材料投入举报箱。
通过监区干警提出申诉、控告、检举。
通过监狱长接待日进行控告、检举。
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申诉,书面申诉应写明申诉的请求、事实与理由,交包组警察。
向当地公安局督查科、检察院等申诉,如果涉及警察打人,可以先拍下伤处,去医院做伤情鉴定,然后带着这些证据去投诉。
建议:
投诉时应提供详细证据和线索,以便相关部门能够迅速介入调查并解决问题。
如果涉及到严重的违法行为,如警察打人,应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并考虑向检察院或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