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判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因为婴儿期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的哺乳等照顾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但如果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其他原因不宜随母方生活的情况,父亲可请求直接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能力、生活环境、与孩子的感情基础等因素。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询问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以确保判决结果符合其最大利益。
此外,法院还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例如:
一方有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这显然不利于抚养孩子,另一方可能因此获得抚养权。
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这一情况也可能成为其获得抚养权的优先条件。
如果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他们要求并有能力帮助照顾孩子,这也可能成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一个优先条件。
综上所述,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判决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父母的经济状况、教育程度、成长环境以及孩子的意愿等。法院会在全面分析各种因素后,做出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