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居证明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双方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分居事实:
明确分居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分居理由:
详细说明导致双方分居的具体原因。
分居期限:
指出分居开始的具体日期和预计结束的时间(如适用)。
权利义务:
明确双方在分居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责任:
如有相关约定,需说明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后果。
争议解决办法:
约定如何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
落款:
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此外,为了增强证明的说服力,可以附上相关证据,如居住证明、单位证明、通信记录等,以证明分居事实的真实性。
示例
离婚分居证明
兹证明:
甲方:张三,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和,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自愿分居至今。分居期间,双方各自独立生活,互不干涉。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XX市XX区民政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意:此证明仅用于证明甲乙双方的分居事实,不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