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如下:
确认收入时
正常分录:
```
借: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计算附加税
销项税额:
```
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
确认免税时
将相关税费转入“营业外收入”:
```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借: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 营业外收入
```
注意事项:
印花税:免税项目销售额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认。如果免税项目本身也是印花税免税项目,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否则需要正常计算缴纳印花税。
不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收入:
直接全额计入收入:
```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
减免的增值税:
```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交税费——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 补贴收入
```
建议:
在处理免税收入时,务必仔细核对相关税法规定,确保合规操作。
对于免税收入涉及的附加税,也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减免的税金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果免税项目同时涉及印花税,需根据具体免税政策判断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