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调整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则:
调整时间
公积金的调整一般以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调整内容
调整内容包括缴存月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缴存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缴存比例是指单位和个人各自缴存的金额占个人工资的百分比,最低值为5%,最高为12%。
调整方式
网上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存基数调整。
柜面办理:单位到本单位开户的银行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填写并核对职工信息后,将调整后的信息提交给银行网点,由银行网点进行核实并导入住房公积金系统。
调整比例和基数
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可在5%至12%之间自主确定,具体比例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高于当地上一年度在职月平均工资的3倍。
注意事项
调整后的缴存月工资基数如果低于最低社保缴费基数,需要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办理调整手续。
调整完成后,单位应及时将调整结果告知所有职工,并确保职工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建议:
单位在调整公积金前,应先确认好调整时间和比例,并通过网上或柜面办理的方式进行调整,确保调整过程顺畅。
职工在调整公积金后,应留意公积金账户的变化,确保缴存额和基数符合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