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的计算主要依据三个关键要素:计算基数、计算系数以及病假天数。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规定:
计算基数
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病假工资基数,那么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确定。
集体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没有约定,那么可以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来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法定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任何关于病假工资基数的约定,那么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且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通常为21.75天,计算公式为:(365天 - 104天) ÷ 12月 = 21.75天。
计算系数
连续工龄不满2年: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连续工龄超过6个月: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天数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天数应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最低标准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示例计算
假设小张的月工资为8000元,没有特别的约定,则:
计算基数:8000元 × 70% = 5600元
月计薪天数:21.75天
病假天数:假设3天
病假工资:5600元 ÷ 21.75天 × 3天 = 775.51元
同时,病假工资还需满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要求。
以上信息提供了病假工资计算的详细依据和方法,具体计算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