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需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户口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确认双方是合法夫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出于自愿,并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登记和发证
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
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夫妻关系即告解除。
以上步骤完成后,您和您的配偶即正式离婚。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一旦签署,双方均应遵守其中的约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