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拼车的收费方式如下:
按计价器显示金额的70%收费
乘客及出租车驾驶员应在征得第一用人的同意后在核定乘座人数范围内合乘,其收费分别按租用人下车时计价器显示金额的70%交费。如合乘收费达不到单人全程应收金额时,应由最后一位下车乘客补齐。
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
乘客合乘将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也可以打印多份发票。如果是两人同时上车,但先后下车,那么先下车的乘客负担当时车费的60%,后下车的乘客负担合乘部分的60%车费以及单独乘坐路段车费。多人乘车付费方式以此类推。
最后一次乘客下车时计价器显示金额计费
夜间时段22:00-次日6:00以8元作为起步价,起步价的基本里程为2.5公里,超出基本里程即开始加价。在结算乘车费用时,按应支付费用据实结算。合乘收费只收一次,按照最后一名乘客下车时计价设备显示金额计费。
征得乘客同意后的合乘
载客运行时有拼车的需征得车上乘客同意后方可搭载其他乘客。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或不按规定收费,将受到罚款等处罚。
建议
提前规划:乘客在拼车前应提前规划好路线,并与乘客确认合乘的收费标准。
明确费用:在拼车过程中,所有乘客应明确各自需要支付的费用,避免因费用分摊产生纠纷。
遵守规定:司机和乘客都应遵守相关法规和出租车行业的自律公约,确保合乘过程的公平和顺利。
通过以上信息,乘客和司机可以更加明确地了解出租车拼车的收费方式和规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