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进行养殖业务时,占用耕地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规定:
用地申请
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资料审查与现场踏勘
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区国土、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及计划养殖者对项目用地进行现场踏勘。
政府审批
畜牧部门具体审核畜禽养殖场规模布局及畜禽种类是否符合畜牧规划要求。符合规定要求的,由乡镇政府报区政府审批。
设施农用地备案
经区政府批准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而后经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国土部门向经营者颁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计划养殖者方准建设附属设施用地。
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
如果涉及永久性建筑,则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还要缴纳一定的使用费和造地费。
遵守法律规定
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地种植条件,不占用基本农田,就不违法。
办理营业执照
在办理养殖场占用耕地的营业执照手续过程中,需要获取到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审批手续,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填妥相关表格及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总结来说,养殖业务在占用耕地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和行政程序,确保用地合法合规。具体流程包括提交用地申请、资料审查、现场踏勘、政府审批、设施农用地备案、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以及办理营业执照等步骤。同时,必须确保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和种植条件,不占用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