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犬的养殖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确保警犬的健康、安全和高效工作。以下是养殖警犬的一些关键方面:
场地与犬舍
选择:警犬的生活场地应选择交通便利、地势高燥、水源充足、土质坚实的适宜场地,并且与主要交通干线、畜产品加工厂、动物饲养场、化工厂、水泥厂、居民密集区、医院等保持一定距离。
结构:犬舍结构要适合当地的自然条件,防暑防寒,通风干燥,采光良好,排水通畅,舍内设犬床。公安部一、二级警犬繁育单位的种犬舍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产犬舍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产犬舍配备护理值班室和防寒防暑设备,有条件的可安装监控设备等。
饲料及营养标准
饲料:警犬饲料应根据警犬不同类别的营养需要标准供给,确保饲料安全、卫生和营养。日粮组成包括蛋白质饲料、碳水化合物饲料、脂肪类饲料、饲料添加剂及水分。
配方:根据警犬的品种、体型大小、性别、生理状态及用途等制定饲料配方,科学配制日粮。提倡使用全价颗粒饲料,并适时对所用饲料进行检测,确保饲料的质量。
变换:警犬饲料变换应逐步进行,以免引起消化不良或其他健康问题。
日常管理
喂食:喂犬时必须做到“四定”“三净”,即定时、定量、定温、定质,以及饲料净、水净、食具净。饲喂次数根据犬的生理状况和饲料类型掌握。
饮水:保证充足清洁饮水,禁止在剧烈运动后给犬喂食和饮水,饭后避免让犬激烈运动。
卫生:保持犬体、犬舍和环境卫生。犬体要经常梳刷,适时洗澡。犬舍和周围环境要每天清扫,定期消毒。
健康:防止发生传染病、寄生虫病和食物中毒,不得将食物或腐烂变质的食物喂犬。饲喂必须做到清洁干净,无刺激性。
禁止行为
代喂:不准他人代喂(特殊情况除外)。
剩饭:不准给犬喂剩饭。
存放:不准把犬食存放在犬舍内。
标准:不准饲喂不符合标准的食物。
运动:不准在剧烈运动后给犬喂食和饮水,不准饭后让犬激烈运动。
强迫喂食:不准强迫喂食。
饮水标准:不准不按标准给犬饮水。
温度:不准给犬喂过热或过凉的食物。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警犬在养殖过程中得到科学、合理的照顾,以维持其最佳的身体状态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