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定金收据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标题 :通常为“定金收据”或“收条”,字体稍大,居中书写。正文
交款人:
写明交定金的人的姓名。
收款人:写明收定金的人的姓名。
收款性质:明确为“定金”。
收款原因:说明收取定金的原因,例如因为签订了某合同或进行某项交易。
定金金额:明确收到的定金金额,采用大写和小写两种方式书写,以避免金额产生歧义。
收款时间:准确记录收到定金的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落款
签名:收款人应在落款处签名,以确认收到定金。签名要清晰可辨,最好使用正楷书写。
盖章:如果是单位收款,应加盖单位公章,以增加收据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经手人:如果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
代收人:如果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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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收到
张三
交来
用于购买石材的定金
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小写)1000元
收款时间: 2024年9月28日
收款人: 李四
收款性质: 定金
收款原因: 张三与李四于2024年9月28日签订的《石材购买合同》
经手人: 王五
代收人: 无
日期: 2024年9月28日
```
建议在实际书写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且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以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