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款的贷款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贫困户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或就业和社会保障所)提交贷款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贫困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并填写精准扶贫贷款申请表。
初步审核
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或就业和社会保障所)接收申请资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并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评估。
银行最终审核
初步审核通过后,申请资料及申请人基本情况转交给合作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及申请人资质进行最终审核。
签订扶贫贷款合同
通过银行最终审核后,借款人需按时前往银行营业厅,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签订扶贫贷款合同,确定好还款方式、还款利率等。
发放扶贫贷款
银行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借款人指定的账户中发放贷款。
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贷款用途需明确合法,不能用于违法活动或挪作他用。
贷款数额、期限和币种要合理,根据个人能力确定。
借款人需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借款人家庭困难,需要国家支持,且申请的项目需符合国家政策。
贷款形式
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直接贷给贫困户。
龙头企业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贷给龙头企业或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但需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
其他要求
借款人需与贫困户、村委会、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使用贫困农户的贷款额度,并作为承贷主体,承担贷款全部偿还责任。
若贷款人为企业法人,则其法定代表人需具备相关证件,并满足上述条件。
建议:
申请人在申请扶贫贷款时,应详细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形式,并确保贷款用途合法合规。
借款人应提前了解并确认所有相关手续和合同条款,确保顺利获得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