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生育情况:
包括生育孩子的具体医院或地址、时间、孩子的性别及姓名。
婚姻关系:
明确指出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及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因。
证明人信息 (如需要):包括证明人的身份证号、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承诺:
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并愿意接受相关检查。
单位或村委会的公章及日期:
以证明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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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证明
兹有×××(男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家庭住址:×××,与×××(女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家庭住址:×××,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子/女,性别:×,姓名:×××。双方均未婚未育,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单位或村委会名称]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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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未婚生育在某些地区可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在办理此类证明时应确保符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