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拖欠工资

略懂点知识 · 2025-01-07 19:24:31

拖欠工资通常指的是 用人单位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合理情形下,未能如期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的行为。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拖欠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无故不发工资: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支付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未按时支付工资:

即使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也属于拖欠工资。

未足额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金额或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也属于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的情形:

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以及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工资,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情况下的拖欠工资不属于无故拖欠: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综上所述,判断是否拖欠工资主要依据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工资,是否存在无故拖欠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上述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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