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派报到证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指南:
协商解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同意解约,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提交申请
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并由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签署意见。
提交材料
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审核与办理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地域调整
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时间限制
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特殊情况处理
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毕业生需放弃原就业单位而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后办理。
集中办理时间
毕业生的改派,原则上在每年8月份以后,按月集中办理。
改派所需资料
签订后的接收函,并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盖章。
报到证蓝联和白联。
与原单位离职证明。
修改报到证地址
报到证报到地址错误或格式不对的,可以到发报到证的相关部门修改地址,直接手写上去并盖章,或者重新打印新的报到证。
通过以上步骤,毕业生可以顺利完成报到证的改派。建议提前规划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确保改派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