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项目申报的步骤如下:
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准备
申请单位或个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以下材料:
土地出租或转包合同
养殖场平面布局图(标有尺寸)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项目申报审批表。
乡镇、街道(开发区)审查
乡镇人民政府安排国土所和畜牧兽医站审查相关申报材料:
国土所审查用地位置
乡镇兽医站审查布局设计及申报区域是否适合建设养殖场,并提出审查意见。
审核与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根据国土所和畜牧兽医站的意见,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申请人向区畜牧兽医局提出养殖项目申请。
区畜牧兽医局审查
区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审查以下内容:
养殖企业名称
投资规模
养殖种类及规模
建设内容及畜禽舍布局
申请用地所需总面积。
备案与证明
通过审查并经现场查看后合格的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出具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登记备案证明。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养殖用地建设了永久性建筑,则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并缴纳一定的使用费和造地费。
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并获得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根据养殖类型,可能还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最后,办理工商登记,获得养殖证。
建议
提前规划:养殖用地需要提前规划,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避免占用基本农田。
详细准备:所有申请材料应详细、准确,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及时沟通:在申报过程中,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信息畅通,避免延误。
环保措施:重视环评手续的办理,确保养殖场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避免因环保问题影响项目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