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贷款:
提出申请
借款人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书,并提交所需的贷款材料。
准备贷款材料
借款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婚姻状况证明
收入证明
房屋产权证
购房合同或发票
抵押房屋的产权证明
若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还需提供房产权属人(含共有人)的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房屋评估
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对抵押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提交评估报告
评估公司将评估报告提交给银行,银行对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并进行公证。
签订合同
若借款人资质及抵押房屋均符合贷款要求,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合同里需写清楚贷款的利率、时间和还钱的方法。
银行审核
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交的资料及借款人本身的资质进行审核,可能会进行电话核实。
银行下批贷函
审核通过后,银行将下批贷函,确认能够放款。
抵押登记
银行凭房屋产权证和贷款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他项权证。
银行放款
办完所有手续后,银行将贷款通过转账方式划入合同指定的账户。
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定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结清贷款和撤销抵押
在贷款本息结清后,借款人可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撤销房屋抵押手续,以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建议在办理贷款前,详细了解不同银行的贷款条件、利率及额度,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贷款方案,并确保所有手续和文件齐全、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