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没有足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从而使得招标无法继续进行。针对流标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编制合理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体现公平合理的要求,不得附加歧视性条款。
投标资质必须合理设置,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不能要求太高。
拒绝条款的设置应公平、公正、客观,使大多数投标人都能满足要求。
评标方法应尽可能准确、明确,避免因评标方法的遗漏而造成大规模投标资源的浪费。
扩大招标公告的发布范围
除了在当地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外,还应在其他相关网站、社交媒体平台以及潜在投标人可能关注的渠道上发布招标信息,以增加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和参与度。
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
对评标主观意识太强、专业水平不足的专家,经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可以从专家库中删除。
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确保将专家人为因素导致的拒标可能性降到最低。
重新招标
如果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可以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终止合同另行委托
流标后,招标人可以要求组织重新招标,也可以终止合同另行委托。
制定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编制全面严谨、科学规范的示范文本供采购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以减少流标的发生。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流标现象的发生,提高招标的效率和成功率。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这些方法,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