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生育证明的开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再婚情况,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
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其他证明材料,例如病残儿鉴定、不孕不育症证明、收养证明等。
填写申请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单位签署意见
双方所在单位需在申请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提交审查
携带上述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进行审查。
县级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实申请人情况后,报送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发放证明
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审批通过后,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发放二胎生育证明。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