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证明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居住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包括姓名、联系方式、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
居住人户籍所在地住址与现居住地住址。
现居住事由。
此外,根据具体的居住情况,可能还需要包括以下信息:
房屋性质(公有租赁房屋、私有租赁房屋、私有产权房、单位优惠售房产权房等)。
具体居住地址(详细地址,包括街道、路、栋、单元、室)。
居住时长(例如,已满一年以上)。
居住证明单位(如派出所或居委会)及经办人签字、盖章。
建议您在撰写异地居住证明时,确保所有信息均准确无误,并尽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增加证明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