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土地的确权流程如下:
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需以养殖公司名义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申请内容应包括土地用途、面积、位置等信息。
村委会签署意见并上报
村委会对申请进行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上报给乡镇政府进行审核。
乡镇政府审核及上报
乡镇政府根据上报的资料进行现场勘测,审查合格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及勘测
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确认无误后报县政府审批。
县政府审批及公示
审核合格后,县政府进行审批,并在无异议的情况下进行公示,最终确权发证。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拟申请地块属于农用地,必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若村民小组不同意使用该地块,需征得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建设、环保、林业、土地等部门批准。
还需向畜牧管理部门申请养殖项目,并提供受让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
以上步骤完成后,养殖场土地的使用权将得到确认,并颁发相应的土地证书。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保证土地确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