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家庭收入来源时,应该根据家庭实际的经济活动和收入情况来进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填写建议:
工资收入
如果家庭成员在工厂、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可以填写“工资收入”。
如果家庭成员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等,可以填写“工资收入”或“公务员收入”等。
务农收入
如果家庭成员从事农业生产,如种植、养殖等,可以填写“务农收入”。
如果家庭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通过流转土地获得收益,也可以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
个体经营收入
如果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如开商店、做小生意等,可以填写“个体经营收入”。
如果家庭成员经营企业,可以填写“企业收入”或“经商收入”。
工资外收入
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劳保福利、医疗费、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遗属生活补助费等,可以统一填写为“其他工资外收入”。
财产性收入
包括存款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租赁收入、馈赠收入、继承收入和特许权使用收入等,可以填写为“财产性收入”。
其他收入
包括赡养费、扶(抚)养费、兼职收入、自谋职业收入、偶然所得等,可以填写为“其他收入”。
示例填写
城市家庭:
主要经济来源:工资收入(父亲月工资10000元,母亲月工资8000元)
其他收入:租金收入(每月租金3000元)
农村家庭:
主要经济来源:务农收入(父母种植农作物,年收入5万元)
其他收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每年流转收入1万元)
注意事项
真实性:确保填写的收入来源真实反映家庭的经济状况,不得夸大或隐瞒。
详细性:可以简要说明收入来源的具体情况,如工作类型、经营项目等,以便更清楚地了解家庭的经济情况。
一致性:如果家庭有多种收入来源,应分别列出,确保信息完整且一致。
通过以上步骤和建议,可以更加准确地填写家庭收入来源,反映家庭的真实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