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交税的方式如下:
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0%。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30万元的企业,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百分之25%、百分之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百分之5和百分之10%。
增值税
月应税销售额不足3万元(季度不足9万元)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每月10日前申报,看有无外销;如无外销,当月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如果为正数为当月应交税金,如为负数当月留抵,不用缴。
地税
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一般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乘以3%计算,其他税费依当地地税规定办理。
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每季末后1-15日申报,主要根据利润表进行申报收入、当季利润总额及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当季利润总额×25%,或累计利润总额×25%-已交企业所税税。
增值税每月10日前申报,企业所得税每季末后1-15日申报。
新成立的小微企业零申报,确认后办理CA证书,并在国税或地税网上进行纳税申报,包括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个税申报表、社保申报表及印花税申报。
建议:
小微企业应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严格按照税务局规定的申报时间和程序进行纳税申报,确保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税款的缴纳。
若对税收计算和申报流程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局或聘请专业税务顾问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