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总结如下:
宅基地所有权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
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不能随意处置。
房屋继承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并因此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可以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继承流程
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协商确定继承人,并对房屋进行评估。
办理继承权公证。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提交必要文件。
特殊情况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
如果继承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可以将房屋卖给其他符合条件的村民,或者待房屋不可居住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和实践操作,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