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转业费的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转业安家补助费
发放标准:根据转业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等级和服现役时间发放。
具体规定:
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转业生活补助费
发放标准:根据转业军官、文职干部的服现役时间、职务等级和批准转业时的本人原工资发放。
具体规定:
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多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连续军龄不满8周年的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自主择业补助费
发放对象:对2001年1月1日以后批准转业的自主择业的团职军官、处级文职干部和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军龄满20周年的营职军官、科级文职干部和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
具体规定:
军龄15周年以内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从第16周年起,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其他费用
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转业士官转业费中占较大比例,具体发放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保险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具体发放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建议
详细了解政策:在转业前,建议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了解各项费用的具体计算方法和发放标准。
咨询相关部门:如有疑问,可以向安置地主管部门或财务部门咨询,确保转业费用的准确计算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