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的退出流程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主动退出和被动取消。
主动退出低保的流程
书面申请:
低保户需要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声明主动放弃低保资格。
居委会核实:
居委会对退保申请进行核验,确认申请人身份和理由,并确定其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
社区走访:
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走访低保户,了解退保原因,核实其生活状况,确认其生活已实际改善不再需要低保。
材料上报:
居委会汇总退保申请、现场核查材料及调查报告等,上报至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部门。
街道审核:
街道办事处收到材料后,审核确认,决定是否同意取消低保资格。如不同意,将告知居委会继续落实。
发放证明:
对取消低保资格的户,街道需要发放低保资格取消证明。
档案移交:
取消低保资格后,居委会需要将该低保户的转介档案移交至街道办社会保障科目,不再跟踪服务。
信息系统注销:
取消低保资格信息需要同步至低保管理信息系统,将该低保户信息从系统中注销。
被动取消低保的流程
自我评估:
对照家庭情况,包括收入、财产等,判断是否仍符合低保的申请条件。
调整家庭收入:
如果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应主动向村(居)委会汇报,并申请停保。
重新核定:
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仍然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可以重新申请低保,或者根据规定,低保金可能会定期进行调整。
退出程序:
如果确认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应按照当地的规定和程序,正式提出退出低保的申请。
配合调查:
如果相关部门进行入户复查或调查,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家庭信息和收入证明。
遵守规定:
在退出低保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注意事项
主动退出:低保户因经济状况改善主动申请退保,流程相对简便,但仍需经过居委会、街道办的审核和确认。
被动取消:因不符合条件被终止低保,需经过更为严格的审核流程,包括社区、街道、区民政局的审批和备案。
建议在决定退出低保前,仔细评估自身经济状况,并按照当地民政部门的规定和程序办理退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