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会典》的规定,清代王府的人员配备如下:
亲王:
长史:1人
一等护卫:6人
二等护卫:6人
三等护卫:8人
四品典仪:2人
五品典仪:2人
六品典仪:2人
七品首领:1人
太监:40人
六品管领、司牧、司饭、司库、铁匠长、铰匠长、鞍匠长、镞匠长、羊群长、牛群长等:各1人
参领、佐领、骁骑校、亲军校、护卫校:若干人
郡王:
长史:1人
一等护卫:6人
二等护卫:4人
三等护卫:5人
五品典仪:2人
六品典仪:2人
八品首领:1人
太监:30人
六品管领、司牧、司饭、司库、铁匠长、铰匠长、鞍匠长、镞匠长、羊群长、牛群长等:各1人
参领、佐领、骁骑校、亲军校、护卫校:若干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亲王和郡王府当差的官员人等,至少也得上百人之多。
另外,根据历史资料,清朝初期王府中太监的数量也较多,例如康熙十四年(1675年)规定:亲王府中可以使用太监25名,世子或郡王20名,贝子8名,入八分公6名,公主10名,郡主5名,县主4名。
这些信息综合了《清会典》的规定和清初王府中太监的数量,可以得出清代王府的人员配置是相当庞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