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自建房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婚前建造:
如果自建房是婚前由一方建造,且婚后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通常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建造方所有。
婚后建造:
如果自建房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明确的赠与协议。
共同出资:
如果自建房是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分割时应考虑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
子女权益:
在分割自建房时,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院裁判:
如果双方无法就自建房的分割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包括房屋建造情况、双方协议、出资比例、子女抚养状况和家庭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判决。
违法建造:
如果自建房被认定为违法建造,法院通常不予处理。
使用权: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自建房登记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户口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法院可能不支持分割所有权,但可能会支持分割使用权。
竞价取得:
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法院可以准许。
请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上述原则,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