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移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确认档案接收地
若离职后暂未找到工作,可将档案转回户籍地的人才中心。
若找到新工作,可将档案转至新工作单位或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户籍地人才中心。
确认档案存放地
确定档案在哪个人才中心或单位存档。
开具调档函
向档案接收单位申请,并提供必要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离职证明等),等待审核通过后获得调档函。
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拿到调档函后,向原存档单位申请转出手续。
档案邮寄
原存档单位收到调档函后,将档案资料和转出证明加密邮寄至接收单位,通常需要20天左右。
档案接收回执
档案到达接收单位后,会收到详细资料和转出证明,同时有接收回执。
将接收回执盖章、签字并写明日期后,邮寄回原档案管理单位,此时档案转移程序结束。
请注意,档案转移应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进行,以确保档案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