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海事局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以下职责:
1. 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
2. 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
3. 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
4. 制定和执行海上交通安全法规、规章和标准,保障海上交通安全;
5. 负责船舶登记、检验、发证工作,对船舶进行安全监督和技术管理;
6. 防止船舶污染和海上搜救等工作。
地方海事局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直接归属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业务指导,但在人事编制上属于地方政府。